2009年6月,對於許宗衡來說,是一個讓人嗟嘆的人生拐點。如果不是意外的落馬,也許他將代表深圳前往塞爾維亞貝爾格萊德迎接大運會會旗,然而,就在這個夏天,他不僅沒有等到地鐵的新開運,還喪失了代表深圳接旗的資格。從“ 一路攀升”到“高空失足”,許宗衡歷經了拋物線似的跌宕。
許宗衡的落馬在深港兩地引起不小的震蕩,不少人擔心將會影響深港兩地合作。對此,全國政協委員劉乃強6月7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,深港合作一早已有框架,部分更是國務院所制訂的政策,因此相信深圳的人事變動並不會影響兩地的既有合作。
劉乃強說,現時港深合作是整個珠三角合作的一個焦點,而國務院早前已頒布了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》,最近亦出台了《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》,兩個文件都是中央親自批下的,也就是說,兩地未來的發展和合作,都必須服從中央的定調,並朝著這一方向展開溝通。
從于幼軍到裴洪泉再至許宗衡,近年來因腐敗而落馬的官員比比皆是,這個作為全國改革開放前沿的城市一次次被推到了輿論前沿。
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認為,《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》剛剛獲批准,其“行政權三分”施行後,或許將有效遏制腐敗的滋生。這意味著深圳行政管理體制,將實行“行政權三分”,由原先的四級減少為三級。他認為,“行政權三分”的早日實行將有效對官員進行監督和制約。
深圳落馬官員
于幼軍,前任廣東省委常委、深圳市委副書記、市長。因擔任深圳市市長期間利用職權為親友公司牟利,2008年被予以留黨察看兩年處分,並被撤銷中央委員職務。
黃勵軍,深圳教育局原副局長,涉嫌巨額受賄,2007年落馬。
王澤民,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原檢察長,曾被評為”廣東省優秀基層檢察長”,因涉嫌受賄於2007年被雙規。
裴洪泉,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,2008年1月4日被以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無期徒刑。 |